省发改委、省工信厅联合印发《江苏省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》
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《江苏省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》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〔2026〕868号省有关单位,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局: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统筹推进各级零碳园区建设,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,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编制了《江苏省零碳园区建设
近期,多地密集出台碳普惠管理办法,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落地实施。上海、苏州、南京等地结合本地实际,积极探索碳减排机制创新,为区域协同实现“双碳”目标提供有力支撑。
上 海
为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,根据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,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《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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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 州
近日,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、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《苏州工业园区碳普惠管理办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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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 京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,构建全民参与的碳普惠体系,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,指导全市开展碳普惠工作,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,根据国家、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和《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》要求,南京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市数据局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、市财政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《南京市碳普惠管理实施方案》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