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,多地正积极推进零碳园区建设。从政策支持到企业实践,零碳园区已成为产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。
海南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,以及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,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》(发改环资〔2025〕910号)和《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》(琼府〔2025〕37号),有计划、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,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率先建成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。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交通运输厅等5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开展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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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零碳园区建设,推动园区和企业加快低碳化零碳化进程,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省财政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能源局、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等五部门印发《江西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》。明确“十五五”时期推动10个左右零碳园区建设,力争到2030年建成3~5个省级及以上零碳园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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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》(发改资环〔2025〕910号),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、省级零碳园区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,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,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能源局联合发布《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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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、江苏省有关部署安排,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,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积极探索产业园零碳发展模式,推动宿迁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,宿迁市人民政府发布《宿迁市零碳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(2025年—2027年)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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