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多地密集出台碳普惠管理办法和碳达峰试点方案,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落地实施。上海、苏州、成都、乐山等地结合本地实际,积极探索碳减排机制创新,为区域协同实现“双碳”目标提供有力支撑。
上 海
为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,根据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,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《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》。

本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30年10月31日。查看全文:《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》发布
苏 州
近日,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、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《苏州工业园区碳普惠管理办法》。

本办法自2025年11月14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30年11月13日。查看全文:《苏州工业园区碳普惠管理办法》发布
成 都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及四川省委、省政府工作部署,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要求,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成都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,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国家碳达峰试点(成都)实施方案》。

本办法自2025年11月5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30年11月4日。查看全文:《国家碳达峰试点(成都)实施方案》发布
乐 山
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国家碳达峰试点(乐山)实施方案》。

本办法自2025年10月起施行,有效期至2030年。查看全文:《国家碳达峰试点(乐山)实施方案》发布
南京
南京5部门联合发布《南京市碳普惠管理实施方案》

本办法自2025年11月起施行,有效期至2030年。查看全文:南京5部门联合发布《南京市碳普惠管理实施方案》




